学术论文主题的确定形式(3大方式分享)
对于每一位研究生来说,如何找到自己感兴趣的研究主题,是一个道阻且长的事情。下面以“学术论文主题的确定形式”为例,给大家分享相关内容,希望看后对你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学术论文的主题?
1.课题、主题、题目
在前面我们谈到过学术论文的选题,选题是指选定自己学术研究的课题,它与主题是有着密切联系,但它还不是主题。在了解学术论文的主题这个概念前,我们必须先对课题、主题和题目三个概念具体加以区分。
首先就课题这个概念而言,它是指研究人员要研究、探索的具体未知问题。它具体规定了研究人员的研究和探索方向、范围及其具体对象。其次是主题这个概念,它是指课题研究的具体结论部分。在一篇学术文章中,主题就是这篇学术论文所提出的中心论点或者基本结论,是研究课题的深入化和具体化。一个研究课题可以写出一篇论文甚至多篇论文。但一篇学术论文则只能有一个主题或者一个中心论点。最后是题目这个概念,它就是指学术论文的具体标题。它是在特定研究课题选出来之后,在作者对课题进行研究的客观基础上,以整个研究成果或者其中的部分研究成果作为学术论文的题目。在实际研究工作中,部分学术论文的题目就是论文的中心观点,当然也有部分学术论文的题目就是论文的主要问题。
2.主题的作用
文章的主题一旦由作者提炼形成,它就成为文章的统帅、灵魂和主脑。之所以叫统帅,是因为它能够指挥千军万马,由其调动、安排、指挥。比如材料的选择、结构的具体安排、论证方法的选择、语言表达形式的具体使用等都要由其调度和指挥。之所以又叫灵魂,因为文如其人,一个人如果没有灵魂,就如行尸走肉一般;而如果一篇文章没有灵魂,则全文如同一盘散沙。因此主题是灵魂,而材料则是血和肉,结构则是骨架,这就是主题至上。而之所以又叫主脑,是因为主脑支配着人的所有行为和活动,一篇文章的主题也是如此。
3.主题的基本要求
文章主题的基本要求是必须具有正确性、鲜明性和新颖性。
关于正确性:主题的正确性就是指文章的主题必领准确地反映事物运动的客观规律,反映出事物内部固有的内部联系、本质特征及其发展变化的必然趋势。因此主题的正确性有着四个具体要求。
首先,正确性要求我们必须尊重客观事实,绝对不能凭个人主观好恶去进行主观臆断,而必须全面地、客观地把握事物自身的真实运动轨迹,让作者自己的观点尽量贴近真理本身。
其次,正确性还要求我们必领把社会系统的各种运行规律和现阶段社会的具体政治、经济、文化现象联系起来进行分析和研究,探寻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规律;进而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客观反映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各个阶段的基本特点,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特点,包括改革开放以来现行体制的运行规律、运行特点及实际优劣,从而更加正确地表述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客观规律。
再次,正确性还具体表现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各种要求上。一篇论文的主题有些是产生于社会实践,其材料也来源于社会实践,这类论文的写作就是为了解决社会实践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同时即使是宏观方面的理论研究,也是为了指导具体实践,它也必领适应实践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完全脱离具体实际的理论创新毫无价值,同时也不可能存在。
最后,主题的正确性还要求我们必须反对错误的、片面的观点。一个主题的正确与否,与作者的思想水平、认识角度、认识方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但也同作者自身的理论功底、实践经验及其治学态度密不可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这些方面下大功夫,从而做到根深叶茂,避免学术研究中浮躁轻率的通病。
关于鲜明性:主题鲜明,就是指作者必须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倾向明显,旗帜鲜明地表达作者自己的主张、观点、见解和意见,明确地表达出自己赞成什么,反对什么,主张怎样,不主张怎样,支持什么东西,批判什么东西,决不能吞吞吐吐、似是而非、模棱两可。
主题的鲜明性在表达形式上有着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首先,作者必须通过特定判断形式简明扼要地表达出自己的观点,例如“坚决划清辩证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形而上学之间的界限”“必须尽快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思想道德建设任重而道远”“必须把服务业的发展放在国民经济的首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等观点,都是相关文章中通过肯定式判断进行鲜明主题表述的。
其次,要把主题放在学术论文中相对比较醒目的地方,集中、完整地表达出来,防止主题东一句西一句,使读者不得要领。学术论文通常都把基本观点或者中心论点放在论文的开头、中间或者结尾部分。在文章开头部分提出的,就是开门见山,即在开篇就点题。主题放.在文章中间的,常常是作者在论述了问题研究的意义之后,阐述怎样解决时提出来的,当然也有可能是在分析完现状之后,在阐述“怎么办”时提出来的。主题放在结尾的,这是一种水到渠成的表达方式,是在作者充分论证完支撑中心论点的各个分论点后进行的画龙点睛。
再次,主题的鲜明还要求我们在提炼和表达主题时必领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或者问题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在确立问题的基本实质时必须抓住关键所在,对主题的内涵和外延必须十分明确。
最后,主题的鲜明还要求一篇学术论文的主要观点只能有一个,一篇论文绝对不能同时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中心论点。如果一篇论文同时出现若千个中心论点,就不能确立到底哪一个是中心论点,不仅造成论点间的相互干扰,还会在结构上造成主次不分的严重错误。
关于新颖性:所谓新颖,就是指作者的观点必须是新颖的、独特的,能够深人揭示研究对象的本质并给读者以深刻启迪,而不是人云亦云、无病呻吟,或者泛泛而论、故作高深。无论是基础理论研究论文还是应用研究论文,作者都必须尽力反映出所研究课题的新见解和新成果,从而使文章更加具有实际性意义和科学价值,这是学术论文主题的基本出发点和基本要求。
二、学术论文主题的确定
论文主题的确立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它的基础是实践和材料的积累,核心是创新思维的运用,而它的提炼则是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结果。
主题的确立一般说来有以下三种常见形式:
(一)通过精选材料产生主题
材料是主题产生的基础,而要真正占有材料,作者就必领站在课题全局的高度去驾驭材料,这就要求作者必须精选材料,并从中产生主题。
在精选材料时我们必须注意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必须吸收前人思想精华,要把与主题有关的材料,包括他人的论点、论据等都挑选出来,进行深人的、全面的分析和研究,探究前人成果的深层含意,并从新的视野和角度去挖掘新思想,从而阐发出新的观点和见解。
第二,尽量选择获得的独家材料,并提炼出新的观点。通过对典型独家材料加以提炼,就能让独创的思想得到突出的展现,从而形成作者异常深刻的独特见解。
第三,必须正视材料的难疑点,通过多种角度加以辨析和突破。作者通过研究材料的疑难点,进而认识其中的深奥之处,让主题的形成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第四,把握争论焦点,明确材料间的因果关系。必须综合各家各派争论的焦点,寻找出其共同点。这就要求作者详细列出各家各派的观点、论据材料、论证方式和方法,全面地进行比较和权衡,进而把握各家各派的成功之处和不足,最终形成自己的独特见解。
第五,充分挖掘材料的疏忽欠缺,并以此作为突破口,把那些没有做深人分析、论证的问题,或者结论不全、论证平淡、论证角度有偏差的问题,以及受主客观条件的种种限制而存在缺漏的材料,作为自己探索和创新的目标,认真对它们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和完善,并最终提炼出自己的独特主题。
(二)运用创造性思维产生主题
通过创造性思维产生主题,是指通过对所占有的材料进行分析、归纳、推理,进而产生出新的主题。而所谓创造性思维,就是指作者对精选出的材料,再根据特定的目标和任务,通过多维面、多角度、多层次的认识,进行再分析、归纳和推理,从而提出独到的见解、设想、具体方法和具体方案的整个逻辑思维过程。运用创造性思维获取主题的具体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类,一共六种:
1.运用发散性思维和收束性思维获取主题
发散性思维又称扩散性思维、多角度思维,它是指从各个侧面、各个角度进行逻辑思维,从而求得解决问题的多种方法和多种途径。它的基本特点是不受研究对象范围的限制,不拘泥于已有成说,是从已知探索未知。而收束性思维又称集中性思维,它是把发散性思维所提出的各种可能性,包括各种具体方法和具体设想、具体方案集中起来,分别加以分析、比较、鉴别和选择,从而最终确定谁优谁劣。这两种创新思维合并使用,有助于作者在选题、确立主题时,以及确立结构篇章和草拟文稿时,拓宽思路,多角度、多维面、多层次、全方位地.进行思考和研究,并最终获得最理想的课题、主题和写作思路。
2.运用求同思维和求异思维
求同思维是指作者依据相同的结构要素,站在相同的立场和角度,从相同的方面去思考问题,进而遵循他人的思维导向去解决问题的一种逻辑思维办法。它的基本特点是体现事物发展的统--性和继承性。而求异思维是指作者站在与已有经验、理论、框架不同的角度,用逆推法得出与已有范式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结论的一种创新思维方法。
在确立学术论文主题的过程中,我们可以运用求同思维和求异思维来推出新的观点。但在使用这两种方法时,一定要注意使用的前提条件是否满足。即运用求同思维必须满足相同的结构要素、相同的立场和角度这三个相同性前提条件,否则你得出的结论很大程度不能成立。反之,运用求异思维必须满足与已有经验、理论、框架不同这个前提条件,否则你的结论就很有可能是错误的。比较常见的做法是同中求异,因为现有的任何理论和观点都肯定有一定的局限性,都不可能是绝对真理。受时代、作者自身情况和相关资料获取等因素的限制,任何人都不可能准确地把握未来,同时一个学者也不可能全面涉及各个研究领域。因此,我们就可以在肯定作者原有基本观点的情况下,去努力发现其不足之处,进而找出偏颇之处和作者尚未涉足的一些新问题。运用这种同中求异的逻辑创新方法挖掘出新的观点,从而丰富和完善前人的理论和观点。而求异思维则更具新颖性和独创性。对同一个问题,如果我们变换研究角度,或者再上升一个层次去探索,均可以得出更加深刻的见解和全新的结论。
3.运用顺向思维和逆向思维
所谓顺向思维,就是指按客观事物的产生、发展、成熟、壮大、衰落和死亡的特定历史过程进行逻辑思考的--种创新思维方法。其最突出的特征就是时序性,即按照事物时间的先后顺序来考察事物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从而明确事物发展的进程性和不可逆转性,进而发现事物的来龙去脉,同时还可以对事物的过去和现状进行比较分析,从而推断其将来发展趋势,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全部发展状况。而逆向思维则是由结果反向推导原因,是由己知探索未知的特殊逻辑思维方法,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反思”。就是抓住互为因果的两个具有可逆性的现象,以甲和乙的这种因果关系,反向推出乙与甲的另一种因果关系,其原理是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对立统-规律及否定之否定规律在创新思维过程中的具体应用。
在确立学术论文主题的过程中,我们可以运用顺向思维去发现研究对象在时间上的运动轨迹,或者其发展进程中出现的谬误及时间顺序上的矛盾,并以此作为突破口,推导出新的主题;当然我们也可以运用逆向思维来抓住与研究对象相对立的论题,包括否定原主题的思维线索,从而得出全新的逻辑结论。
(三)通过寻求因果关系提炼主题
这里的“因”指的是原因,指产生一定现象的原因;这里的“果”指的是结果,指由于特定原因引起的特定现象。因果联系,它是客观事物之间一种十分普遍的联系:任何客观事物都是由一定原因产生的特定结果,而该结果同时又是产生另一结果的原因。世上没有无结果的原因,也没有无原因的结果。自然界产生的现象和人类社会领域产生的现象,总是按特定的规律性和必然性重复地发展着。在现实中,由于事物相互之间的普遍联系和相互制约性,具体的因果关系在形式上表现得十分复杂,最简单是一因一果,但复杂一点是一因多果、一果多因,最为复杂的是多果多因互相融合及互为因果。
而寻求因果关系的具体逻辑创新方法,就是从事物发展过程来揭示事物之间前赴后继、相互制约的因果关系。因为因果关系具有固定的时间顺序上的特性和特定的因果互生性:一是具有时间顺序上的先后性,总是原因在先,而结果在后。因此我们要善于从先产生的有关现象中去寻找特定结果的原因;二是在相同的条件下,相同的原因总会引起相同的结果,反过来相同的结果总是缘于相同的原因。
据此,英国着名哲学家穆勒总结出了五种确定事物间因果关系的逻辑思维方法,简要介绍如下:
一是求同法。所谓求同法也称契合法,它是异中求同。即如果某一现象在 不同的场合发生,而在这些场合又只有一种情况是共同出现的,那么,这个共同出现的情况A就是此现象产生的全部或者部分原因。
而求同法的具体步骤是:首先找出某一现象在不同场合发生的一切可能性原因,即先行情况;然后再将不同场合中的先行情况进行具体比较,从中找出哪些是共同的,哪些是不同的。不同场合出现的不同情况不是某一现象产生的具体原因,我们可以不加注意;最后再根据不同场合找出的共同情况A做出逻辑结论,这个共同情况A就是某一现象(a)发生的真正原因。
求同法的具体公式如下:
在具体运用求同法时,我们必须全面了解某一现象产生的所有可能性原因,因为特定现象即使是发生在不同场合,它肯定会有同一原因。因此,我们必领尽量掌握被研究的某一现象出现在不同场合的具体情况资料,并从中发现它出现的共同情况。这样我们得出的逻辑结论就会非常可靠。当然事实上由于我们受到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制约,我们不可能对于一个复杂现象出现的不同场合的情况完全了解;同时同一个结果可能由同一原因引起,也可能由不同的原因引起,因而各个场合的共同情况不一定就是被研究的某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另外有一种极端情况,就是被研究的某一现象出现的不同场合中的共同情况可能不止一个|X|⑨为如此,运用求同法所得出的逻辑结论,常常具有或然性,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概率,必须通过具体实践方式进一步加以检验求证。
二是求异法。而求异法又称差异法,它是同中求异。即如果同一现象在一个场合产生,而在另一个场合没有产生,假设这两个不同场合其他所有情况完全相同,而只有一个情况A不同,那么这个不同的情况A就是该现象在某场合发生的全部原因或者部分原因。
求异法的运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在两种不同的场合中,一个现象是否产生,只取决于一个不同的情况A,所以它的结论是完全可靠的。反之,如果出现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情况,我们就必领通过反复的试验和逻辑分析,进而排除掉那些与被研究对象完全没有因果关系的各种特殊情况,最后才能确定情况A是产生被研究现象的特定原因。
三是求同求异法。所谓求同求异法又称契合差异法。这一方法既求同又求异,是求同法和求异法的综合性运用。它首先通过求同法来确定某一现象出现时各个场合的共同情况A,再运用求异法来确定某一现象 不出现时的各种场合是由于不具有该情况A,最后即可得出结论A是某--现象的特定原因。
四是共变法。所谓共变法是指如果某-现象A变化之后,另- -现象也随之发生变化,那么,第一个现象A就是第二个现象(a)产生的特定原因。其公式为:
其实共变法就是在共同变化中去求原因。它不仅能判断出各种现象间的因果联系,同时还能显示出不同现象之间因果关系的具体数量关系。因而它不仅可以作为判断不同现象间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还可以作为判断两种现象具体量的差异的辅助逻辑方法。
在具体运用共变法提炼主题时,我们首先要注意在先行情况当中,当某一特定现象发生变化时,其他情况是否也发生变化,只有其他情况没有产生变化,那么得出的逻辑结论才比较可靠。反之如果其他情况出现变化,甚至客观情况是“一果多因”,那么得出的逻辑结论就具有或然性。其次要特别注意共变现象的适度性,如果某一现象的变化超出了共变量的范围,那么两个现象之间不仅不会持续共变,反而会适得其反,根本达不到测试的目的。
五是剩余法。所谓剩余法就是指在已知某一复杂现象是另一复杂原因引起的情况下,通过把其中互有因果联系的部分减去,那么其余剩余部分也必然互为因果。
剩余法在实质上是用排除手段通过余果推及余因,这个方法必须以前述几个方面所推出的结果作为基础,所以该方法只能用来研究某些复杂现象的具体原因,其得出的逻辑结论也必须以前提作为标准,如果前提真实,那么结论就必然可靠;如果前提不真实,那么结论则必然具有或然性,只有一定概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