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存在问题及强化措施(本科论文)
目录
1、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1.1 单位内部监督体系中存在着不现实的逆向监督
1.2 忽视了所有者和债权人的监督
1.3 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全
2、会计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会计定位造成的局限
2.2 监督脱节
2.3 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全
2.4 企业单位负责人缺乏监督意识,阻碍会计的有效监督
2.5 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有待加强
3、会计造假的表现及危害
3.1 会计造假的表现
3.2 会计造假的危害
4、如何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
参考文献
以下是论文正文
前言: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它是指依照国家法律和各种财经政策、规章制度对会计工作实行监督,并利用正确的会计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地协调、控制、监督、督促,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市场经济的有序运作离不开会计监督。目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更需要强有力的会计监督。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会计监督呈弱化态势,致使经济领域中不规范的经济行为与违法犯罪层出不穷,强化会计监督日益重要。
关键词:强化;会计监督;存在问题;会计造假;产生问题的原因;方法和对策
1、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经过了二十几年的改革开放,经济生活逐步与国际接轨,会计监督体系逐渐建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现阶段也还存在着不足。一方面会计监督不力,会计工作者往往要无条件的服从管理者的意志,会计工作根本无法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另一方面会计工作中有些概念混淆,致使工作开展不利。再者,由于会计监督不力以及概念不清,因此会计监督的效果不佳。如此循环下去,会计监督的职能将会无止境的淡化下去。因此强化企业会计监督职能,切实做好会计监督工作是当务之急。
1.1 单位内部监督体系中存在着不现实的逆向监督
《会计法》用了三条之多强调单位内部监督,其中虽然包括了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对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但是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不可能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监督,因为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是受单位负责人的委托对内部进行监督,是上下级的关系,会计和审计人员随时就有被解雇的可能。所以,单位内部监督实际上是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和审计人员的监督、审计人员对会计人员的监督、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对单位内部部门及经济业务活动的监督。因此,单位负责人就有可能对外提供虚假而又“合法”的会计信息,从而也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实施带来一定的难度。
1.2 忽视了所有者和债权人的监督
所有者和债权人是企业外部利益最相关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权益不被侵害,必须要对经营者进行监督。但是,《会计法》中却没作出相应的规定,再加上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弊端以及企业“内部人控制”等原因,使得其监督权弱化。虽然在《会计法》第四章第三十条还作了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有关会计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监督,并且受国家法律保护。
但是从“有限理性经济人”假设及其“成本效益”原则考虑,与自己利益不对称的监督是不现实的。在一些单位中企业管理者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权会计机构,要求会计人员做假账,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到管制,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比如红光实业上市公司的虚报瞒报,包装上市,坑害了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究其原因主要一些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主观随意性过大,更有少数执法人员私心太重,一旦得利,便放弃原则,“大问题也可变成小问题”,“有问题也变成没问题”。重查轻罚或者是只查不罚,使问题愈演愈烈,甚至导致犯罪。
1.3 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全
会计不能有效的行使其监督职能,导致企业会计监督不力。会计人员是会计监督的执行主体,会计人员作为监督者并不具备独立的地位,对服务的单位依附性较强,会计工作者往往要无条件的服从管理者的意志,会计工作根本无法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
2、会计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会计定位造成的局限
首先,从会计的地位来说,通过会计记录而形成的会计信息反映的是单位的所有经济活动和利益关系,是重要的经济信息来源。因此,以会计为手段,编造虚假会计信息,就成为一些单位和个人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手段。其次,从会计的身份来说,会计隶属于企业,单位会计人员的聘用、提拔、晋级等直接由单位领导决定,而单位领导考虑的首先是个人或单位的利益。
在单位的局部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不相称的情况下,会计人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很难旗帜鲜明地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在一些单位,对会计基础工作不够重视,疏于管理,日常与基础会计账目均不够清晰准确,个别的甚至连必要的账都没有;有的单位为了牟取私利,设立多本账,直接伪造或编制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虚假业务资料进行核算,人为捏造、篡改会计数据、乱挤乱摊成本、虚报收入和利润;有的单位会计人员素质低,财务处理混乱;还有单位很少进行财产清差,账实不符,致使大量潜亏隐藏在库存中。此外,各级会计监督单位在维护会计人员权益方面有许多不尽如意的地方,也是造成许多会计人员执法力度不足的原因。
其次,作为社会监督主要力量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差距,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做到超然独立。另外,会计师事务所所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以确定会计报表的可信性,而查错防弊则专为次要目的,无形中为图谋不轨者创造了无比的机会,降低了社会监督作用。
2.2 监督脱节
2.2.1内部监督的局限。内部审计机构是单位的职能部门,受单位领导人控制,其个人利益与单位利益直接挂钩。
而内部审计则侧重于企业的经济利益,事实上,许多单位的内审机构得不到重视,力量薄弱,形同虚设;发挥的监督作用极其有限。
2.2.2外部监督不健全。首先,以财政、税务、审计为代表的政府监督,其重点是对财政资金收支的监督,偏重于国家利益而不够重视企业、事业单位的各自特点和需要,因此在执行会计检查和监督时出现若干不协调现象:一是对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干预过多等,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二是部分执法人员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执 法过程中人为因素过重,主观随意性过大。
2.3 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全
由于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全,使得会计不能有效的行使其监督职能,导致会计监督不力。虽然新的《会计法》已颁布,但是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却没有跟上。有的企业在新的财务制度运行之后,仍用传统的做法来看待新制度,没有按新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使得出现“新制度,老观念,老办法”,会计管理混乱。再者,在会计监督过程中有些概念很模糊,比如说会计监督,审计监督概念模糊,执法机构职责,权限有待明确。
2.4 企业单位负责人缺乏监督意识,阻碍会计的有效监督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及时为企业乃至行政单位经营管理工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然而,长期以来,一些单位对会计工作却缺乏完善、准确的内控制度,没有成文的内控程序和标准。还有一些单位虽制定有内控制度,但内容不健全或执行不力,在生产和管理活动中,重视产供销的数量增长与工作业绩,忽视内部控制的整体协调性;在经济往来中疏于管理,造成资产不清,债权债务关系不实;在对资产的管理中,较重视对实物的管理,忽视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控制等,使得会计资料在统计、传递过程中,因相互脱节而发生错误,或因两个不相容的职位缺乏相互制约而发生舞弊。还会因为会计基础工作的不实,为出纳、会计、乃至财务管理人员的有意识造假会计信息提供方便条件。目前,在一些单位中,企业管理者独揽大权,集人、财、物、管理于一身,股东大会、董事会履行职责不到位,经营者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帐,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制于管理当局,因而影响正常会计工作,阻碍会计工作的有效监督。
2.5 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有待加强
我国的改革开放加快了会计与国际接轨的进程,虽解决了量方面的问题,但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多数没有经过专业培训,而且有的还是无证上岗。再者,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职业判断能力弱,自我管制能力差,惟命是从,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致使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监督弱化,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
3、会计造假的表现及危害
3.1 会计造假的表现
3.1.1收入失真,虚列成本会计造假成为一些掌握一定权力的人以权谋私的保护伞,通过做假帐,使某些违法违规的行为得以蒙混过关。由此助长了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等丑恶现象的发生,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造成严重的危害。
3.1.2 导致资产的大量流失税收和国家目前我国税收的主要来源是企业缴纳的流转税和所得税,很多企业账面盈亏不实,通过造假帐、虚增支出、隐瞒利润等手段使账面亏损,逃避国家税收。
3.1.3 资产账实不符人为调节、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造成固定资产价值与实际不符;企业存货积压严重,变现能力较差,其账期价值低于市价,会计核算仍按历史成本计价,没有反映变现净值;开办费,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益等名不符实等,这些严重违反会计原则的行为,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危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误导投资者与债权人,破坏投资环境等不良后果。
3.2 会计造假的危害
证券市场频发会计信息失真事件,爆发全行业信誉危机,而此时惊呼多年的“狼”真的来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将面临来自境外会计公司的强劲而全面的冲击。造假成本与造假收益的不对称助长了会计造假。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存在着对虚假会计信息的旺盛需求,只要造假预期成本小于造假预期收益,上市公司就有“博弈”的理由和冲动。会计造假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市场主体采取不诚信的手段,大量的会计资料失真虚假,不仅将直接影响国家的财税收入,造成各项经济指标失真,而且导致国家制定的经济政策法规与实际状况的背离,影响国家对宏观经济的有效调控和贯彻实施,从而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导致严重的不公平竞争局面,破坏社会有限资源的合理配置,损害国家及社会公众利益,加剧组织、集团和部门间的信用危机。
4、如何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
4.1 加强学习,提高会计人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
首先,摆正位置,培养职业情感。每个人都有实现自身价值的理想和愿望,而自身价值则通过工作和事业的成功来反映和实现的。
会计人员既然选择了会计这个工作岗位,就要摆正自己的位置,热爱会计工作。只有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才能坚持诚实守信,客观公正,依法理才,才会全身心地投入到会计事业,发挥自己的才能,为社会进步做出自己应有贡献,从而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其次,通过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律能力,逐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会计专业性和技术性日趋复杂,对会计人员应具备的职业技能要求也越来越高,会计人员要想生存和发展,就要不断学习,使自己的知识不断更新。同时,遵守会计职业道德也客观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学习提高会计技能。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全面学习,才能提高会计职业技能和胜任能力,才能使自己懂得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必须提倡、什么是坚决反对,从心理上对会计职 业道德有整体的认识。进而,在职业活动过程中按照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标准,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
4.2 强化高层管理人员的责任,约束高管人员的行为
分清高管人员的职责,明确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关键。高管人员尤其是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4.3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纪委监察的监督作用
首先要求参与经济业务事项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明确相互分工和制约的程序,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实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其次,对于重大违纪违规问题,要联合纪委、监察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多方面的内部监督体系。
4.4 加强政府监督和社会审计监督的作用
加强政府监督主要是加强财政、审计、税务机关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加强社会审计监督主要是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大力发展会计师事务所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市场经济体系的必要手段。只有在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监督制度的基础上,规定外部监督层次,将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保持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配套协调一致,才能为会计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确保会计监督的有效性奠定科学的基础。
4.5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制监管
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和规章,对现有法律法规中一些责任和处罚不明确的条款加以修改,并增加对那些在现实中出现而法律法规中没有涉及的情况的规定。我们还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相关法律法规里面增加民事赔偿制度的规定,对因有关人员造假而产生的损失,由其按照责任大小进行承担,尤其是要明确和加大单位负责人的赔偿比例,这样会计信息使用者一旦受到虚假信息损害就会依照有关条款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获取赔偿。民事赔偿责任并不排除刑事责任等当事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以此达到保护会计信息使用者利益和惩罚违法违规者的目的,遏制失信行为。加强法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为国家执法部门和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创造良好的环境,有利于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法人行为进行约束。同时,要明确会计主体相关人员的责任,审计监督的执法职责和权限,并强化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实施,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力度,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4.6 加大职业道德建设力度,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首先,要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采用职业道德教育与典型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寓枯燥抽象的说教于生动具体的案例剖析中,这样可以增加从业人员对职业道德规范的感性认识,增强教育的效果;其次,要加快建立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和会计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鼓励守信守法者,惩罚失信违法者,促进会计职业道德的遵守;最后,要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教育作用,加强媒体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诚信思想,披露失信违法典型,使全社会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营造尊崇诚信的良好社会环境。应通过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培养、评价、选拔会计人才的竞争机制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会计专业在职教育活动;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和多种办学力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参与会计的在职教育,帮助会计从业人员树立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和开展会计诚信建设;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法规教育,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4.7 加大惩处力度,严格财经纪律
一是从法律规范上加大对造假失信者的处罚力度,使其造假的预期成本大于其造假的收益;二是管理部门以及执法部门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杜绝讲人情和执法、司法腐败现象。
在对相关会计人员、有关企业领导及会计主体进行惩处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大社会中介机构的整治和规范,强化行业自律性监督体系,加强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其出具不真实、违背审计准则的审计报告,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并对会计信息使用者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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