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乡镇村两级财务管理问题分析
摘要:近年来, 随着乡镇、村两级财务管理的深化改革, 乡镇、村两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凸显, 具体是:乡镇、村两级家底模糊, 产权清晰度差, 资产无台账备案, 乡镇、村级国家集体资产租赁和发包环节程序不规范;支农专项资金管理不严谨, 财务管理环节与制度规范性差;财务管理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低、素质较差;民主财务管理和监督体制不健全。针对上述诸多问题, 作者提出几点加强乡镇、村两级财务管理的对策, 供各地在财务运行中参考。
关键词:乡镇、村; 财务管理; 措施;
1 乡镇村两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乡镇、村级经济基础较差, 财务运行难度加大。
近年来, 乡镇、村两级财政收入逐渐下降, 主要表现在转移支付资金彰显不足, 尤其是村级工作人员的工资难以保证按时按额及时发放, 村级工作人员先行垫付费用现象较多, 挫伤了村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1.2 乡镇、村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素质普遍偏低。
乡镇、村级两级财务人员频繁调剂是造成乡镇、村两级财务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偏低的主要成因。乡镇、村两级财务工作人员仍保留一些老的工作方法, 开拓创新和发展改革的思路难以发挥。部分工作人员既当运动员, 又当裁判员, 承担当家和管钱的双重职能, 一边当审批人, 另一边又是经办人, 白条入账抵库, 坐收坐支挪用借用不良现象时有出现。极个别的报账人员工作拖拉, 不按规定程序套路实施报账。
1.3 乡镇、村资产流失现象比较严重。
乡镇、村两级资产流失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乡镇、村部分资产已经处理或者报废, 不向乡镇财务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对乡镇、村级资产自行处理, 账面也不进行变动。
1.4 乡镇、村级财务管理违纪现象比较普遍。
乡镇、村级财务收入后, 有的乡镇干部、领导为了花钱方便, 不按规定办理财务收支, 更为严重的是, 村级工作人员对坐收坐支现象已经习以为常。还有的乡镇、村级单位实行单独设账, 取名“小金库”, 对超额的非生产性支出或乱发资金和实物方面进行支付, 逃避检查与审计。
1.5 乡镇、村级财务公开力度不够。
第一, 公开时间难以按规定进行。在财务管理上, 财务收支事项要求按月份进行公开, 乡镇、村级要实行财务计划 (含预算) 年初和季初必须公开, 财务决算必须年末和季末公布的规定, 而现行村和乡镇往往难以坚持, 在管理上存在事后公开、避重就轻的问题, 应有的监督作用难以发挥。第二, 乡镇村级财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值得怀疑。尤其是极个别干部在进行财务公开时故意弄虚作假, 只公布一些无关紧要的内容, 公众急切关心的问题却被财务工作人员故意“忽略”或张冠李戴, 公众难以了解和掌握乡镇、村级财务的真实情况。
2 强化乡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对策
2.1 明确和规范乡镇、村级资产管理制度, 实现乡镇村级资产的保值增值。
明晰乡镇、村级固有产权, 全面搞好乡镇、村级资产所有权的产权确定和产权登记, 建立乡镇村级两级资产的台账。乡镇、村级两级要根据拥有的不同类型的资产特点, 提升资产经营管理力度。对于经营性资产要重点实施抓增效环节, 对于非经营性资产要重点实施抓增值环节, 对于资源性资产要重点抓开发环节, 对于福利性资产, 要重点抓保护环节。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 加强“一事一议”资金的严格管理力度。新形势下, 国家对于农村税费改革不断深入, 乡镇、村 (合作社) 兴办的生产、公益事业遇有财务支出的, 按“一事一议”的办法来筹集, 对于“一事一议”的资金管理, 要严格实行专户储存, 必须实行专款专用, 严格控制挪作它用, 对于使用、开支情况要及时向单位与群众公布。
2.2 建立健全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
为使乡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得到强化, 乡镇、村两级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 并从乡镇、村级具体情况出发, 建立健全一整套有章可循的乡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如现明文规定的“报账制度”、“列支审批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 做到账簿齐全无漏项、记账及时不拖延、独立核算设专账、规范管理无差错。
2.3 实行乡镇、村两级会计电算化水平。
会计电算化是财务管理环节上的一个新突破, 是运用现代设备与技术提高乡镇、村级经营管理水平的新通道, 可以大幅度节省工作时间、提高会计核算水平、贯通会计核算信息;以财务管理电算化为核心的乡镇、村级电算化, 为将来农村、农业信息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主要内容是:会计核算电算化、资产管理电算化、合同管理电算化等。许多的会计管理实践已充分说明, 凡是实行了乡镇、村级会计电算化的区域, 财务问题已经明显减少。
2.4 搞好乡镇、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乡镇、村级财务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农业部、国家监察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将乡镇、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如实地进行有效的公布。财务公开的账目必须真实有效, 公开的内容要有据可查。
2.5 加大乡镇、村级财务的审计力度。
县乡两级财务、农经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乡镇、村级财务的审计管理, 县乡两级设立专门的内审机构与部门。乡镇财务管理部门、农经管理机构要设置专门的审计工作人员, 按部就班的实施乡镇、村级财务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对于村级的土地补偿费以及“一事一议”筹集资金项目等等, 应当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管理, 对于筹资和支出的合法性要进行严格审计, 对于擅自非法立项、实施隐瞒截留、强行挤占平调、非法侵占挪用和挥霍浪费等现象要及时惩治和严格管理。
2.6抓好乡镇、村级财会队伍建设。
乡镇、村级财务管理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都强的系统性工作。所以, 保持乡镇、村级财会人员的稳定性, 提高乡镇、村级财会人员素质十分必要。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 作为专项工作人员不要随意变动, 会计和出纳要分设, 所有的财会人员必须实行持证作业, 建立健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县乡两级财务、农经管理部门, 要全面做好乡镇、村级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技能培训、证件发放、证件年检等管理性工作;全面系统组织乡镇、村级财会工作人员的财经法规和政策学习, 教育和督促财务人员把遵守财经纪律、坚持财经原则、热爱岗位从业、坚持廉洁奉公作为一项自觉的行动, 对违反财务规定的单位和会计人员按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用以警示财会人员更好地坚持原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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