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注意事项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为了规范博士生论文的写作,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注意事项。
一、学位申请者要认真学习《研究生手册》中的《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等文件,进入HUB系统------研究生学位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学位答辩流程图,提交学位申请并录入相关信息。
二、申请答辩资格
1.学位申请者已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了规定的学分。
2.通过了研究环节,文献阅读、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学术报告成绩交研究生科。
3.通过学校组织的“中国语文水平达标测试”.
4.所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撰写格式符合我校的有关规定。
5.必须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刊物上发表(或被接收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含三篇),其中至少有一篇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被接收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是其学位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位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以学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与导师共同发表的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人可为第二作者),且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不同年级博士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有不同的要求,具体规定,参照学院文件执行。
6.同等学力者须获得省部级奖、获得硕士学位到答辩日期至少5年时间。
7.本学期按时注册。未注册者,答辩成绩无效。
三、就业指导
1.学位申请者到辅导员张天虹老师处领取《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非定向生还需本人申请、导师签字、张老师签字后,到研究生院管理处就业指导办公室领取《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2.学校分春季和暑期两次向教育部上报就业建议计划。3月底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报春季就业计划,报春季计划的毕业生需于1月30日之前到研究生科张老师处交协议书或相关证明。7月底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报暑期就业计划,报暑期计划的毕业生需于5月30日之前到研究生科张老师处交协议书或相关证明。
3.毕业研究生分二批派遣:春季和暑期分别于3月底和6月底派遣。
四、答辩安排
1.学位申请者提交答辩申请到研究生科。
2.答辩秘书、学位申请者一起到研究生科领取答辩所需材料。
3.进行学位论文定稿审查、评议、答辩工作,提交学位论文、学位信息。
4.2月9日(或5月30日,或11月8日)前,答辩秘书必须将学位申请者所有材料交研究生科。逾期不交者,视为弃权,其答辩申请将不提交院学位审议委员会。
五、答辩流程
进入HUB系统提出答辩申请,核对成绩→到答辩秘书处领表→填写→系、学院审批→演示工作成果─┐答辩材料交给答辩秘书←进入研究生院网页录入信息、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答辩←预答辩←┘
六、凡学位论文答辩所需的所有表格必须用碳素墨水钢笔认真、详实填写,字迹工整、清楚、版面整洁,不得任意涂改。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中封面二的说明。
七、学位论文由指导老师、系主任、院长逐级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将论文打印装订成册、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未经审批擅自答辩者,其答辩成绩无效。论文封面可到研究生科领取。 理论研究所主管研究生工作副主任:许如初,在南一楼429办公; 数据工程研究所主管研究生工作副主任:朱虹,在南一楼1楼大厅办公; 并行分布式计算研究所主管研究生工作主任:李瑞轩,在南一楼西442办公; 数据存储研究所主管研究生工作副主任:王芳,在国家光电实验室F楼301办公; 数字媒体研究所主管研究生工作副主任:曹计昌,在老保卫处院内101办公; 信息安全研究所主管研究生工作副主任:陈琳,在南五楼319办公; 嵌入式软件与系统工程中心主管研究生工作副主任:朱建新; 计算机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李国徽,在南一楼429办公。
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由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审批(同等学力者还需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批)。
1.申请者需先填写《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一式二份)第一、三、四页,再到研究生科领取“博士课程及成绩单”.申请者须将有关信息输入到研究生科的计算机中。 专业名称及代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Comput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0812 计算机系统结构 Computer Architecture 081201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Computer Software and Theory 081202 计算机应用技术 Computer Application Technology 081203 信息安全 Information Security 081220
2.学位论文作者、指导教师须在学位论文中的“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上签名。
3.申请者自愿填写“CNKI学位论文授权书”、“中信所学位论文授权书”.若同意授权,在“授权书”上签名、并提供本人的银行账号。
4.《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定稿表》(一式二份),申请者须对在学期间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或成果、学位论文这两个方面进行承诺并签名,导师、系负责人、院主管负责人逐级审批。
5.《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一式三份),论文评阅人不少于三人,其中至少有一位是校外与论文研究内容相关领域的专家。答辩委员会由5至7人组成,如正、副导师均为成员,则至少应由7人组成。聘请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尽可能是博士生导师。申请者填写完该表后,需要导师、系负责人、院主管负责人逐级审批。
6.答辩通过后,申请者务必将《华中科技大学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电子版(请按照如下方式命名:华中科技大学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学位研究生)登记表_210_2004512100012_董理君。doc)发到郭丽邮箱:guoli@mail.hust.edu.cn.
7.申请者填写《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基本信息表》。答辩通过后,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学位信息录入网页,选择“学历教育博士”(若同等学力人员,则选择“同等学力博士”)进行数据录入,网址:http://gs.hust.edu.cn.若学位信息录入不合格,视为材料不全,将影响到学位证书的领取。
8.学位论文是学位申请者为申请学位而撰写的学术论文,是评判学位申请者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和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从2009年起,学校启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对确认有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学术不端检测系统:该系统以《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为全文比对数据库,范围涵盖国内多个文献数据库。将任意一篇需要检测的文章,与比对资源库中的文献进行比对,原则上,只要检测文章与比对文献存在一个相同的句子,就能被检测系统发现。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国际上一般用来指捏造数据(fabrication)、窜改数据(falsification)和剽窃(plagiarism)三种行为。学术不端行为也可包括:一稿多投、侵占学术成果、伪造学术履历、由他人*写或代替他人撰写学位论文或学术论文、提供虚假论文发表证明、编造学术经历、向资助人谎报研究结果、发表论文时未如实署名、或发表时未征得合作者同意等剽窃、作假行为。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七条中规定:在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中有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或伪造数据等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处分并延期一年答辩;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答辩资格,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以此获得学位的,撤销其学位;以此获取荣誉和奖励的,取消其荣誉并追回相关的物质奖励。研究生科将及时通知检测报告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答辩通过后,申请者必须于3月1日(或5月30日,或11月8日)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最终版本,Windows 2003(不要2007版),Word格式,不要加密,文件命名方式为“院系代码_学号_姓名”,例如:210_2004512100012_董理君)提交到郭丽邮箱:guoli@mail.hust.edu.cn.请每位申请者本着对导师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慎重地对待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这件重要事情,不要将初稿的论文电子版提交给答辩秘书。要求电子版论文从形式到内容与纸质文档完全一致(包括中英文封面、独创性声明页、摘要、目录、正文和参考文献,以及附录)。不能按期提交论文电子版的研究生,本次不能申请学位。保密论文不提交电子版。
9.学位论文通过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审议后,申请者(除学位论文涉密者外)须将电子版学位论文通过网络提交到图书馆学位论文服务系统。要求电子版论文从形式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