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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法学论文发表(专业分析)

2024-07-02 20:21:47论文发表 学术堂 王老师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法律作为社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不论是律师评职称还是研究生毕业升学都需要发表一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法律作为社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不论是律师评职称还是研究生毕业升学都需要发表一些论文,法学专业的人才也有很多,那么民族法学论文发表在哪里呢?

  一、民族法学论文发表

  民族法学论文发表和其他论文发表流程一样,都要经历:准备稿件→投递稿件→等待初审结果→修改稿件→收取录稿通知书这个流程。但在写作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紧扣改革主题  重视选题创新

  法院系统学术论文有别于学院论文,要体现学术价值,更要侧重实践价值,要思考司改对当前司法实践提出了哪些新问题、新要求,如何通过完善审判机制、裁判规则去解决新问题、适应新要求。

  2.找好比较优势  活用实践素材

  对于每一位作者而言,都具备一项比较优势,那就是其所在的岗位能使其拥有别人无法掌握的文件资料或案件素材。即使其选题在理论层面已经百家争鸣,无创新性可言,如果能结合两级法院的案件素材,去总结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以现有理论为基础提出新的解决思路,并对社会实效进行多维度的评析,文章同样会别具一格。

  3.借鉴往届作品  丰富表达形式

  论文的原创性是指内容的原创性,而在文章的结构、论证方法、表达形式上,我们完全可以广泛借鉴往届获奖作品的模式。不仅文章中所采用的问卷分析方法、图表分析方法可以借鉴,其所采用的小标题格式也可以仿写,甚至其所涉及的跨学科论证视角也同样可以参考。

  二、民族法学论文的选题技巧

  (1)联系实践

  最高人民法院举办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是“以促进法学理论同审判实践相结合,深入研究人民法院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审判实践经验,进一步推动学术研究的开展,发现和培养理论研究人才,提高审判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更好地完成审判工作任务”为宗旨,只有紧密联系审判实践的论文才能够发挥法院的科研论文的优势和价值,因此,联系审判实践是选题时首先考量的因素。

  1)围绕问题撰写。爱因斯坦曾指出,“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因为解决一个问题也许仅仅是数量上的或实验上的技能而己而提出新的问题、新的可能性,从新的角度看待旧的问题,却需要有创造性的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同样,论文是围绕问题展开的,严格意义上,没有“问题”的文章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论文而仅仅是篇评论。

  2)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法院科研论文研究的问题必须是司法实践中已经存在或者必定会产生的问题,而不是作者臆想、根本不存在的问题,或者与法院工作无关的,社会管理或者立法中出现的问题。

  3)用于解决法院的问题和困难。在选题时,还应当针对当前法院发展所面临的最为急迫、最为重要的问题,特别是最高法院认为亟待解决的司法难题。近年来,司法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问题都是做论文的好选题。

  (2)小题大做

  选题的大小取决于作者的写作能力、资料积累以及文章篇幅等因素。由于法院学术讨论会的论文严格控制字数不超过10000字(含注释),在这一前提下,选择宏大主题的论文必然无法写深、写透。缺乏理论深度和厚度,流于表面是论文评选的大忌,而“小题目,大文章”,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做深做透,还宜于控制,使所写论文比较坚实。因此撰写学术论文宜采取“小题大做”的方式。

  (3)“标新立异”

  一篇论文选题的难点在于有新意,而其可贵之处也在于有新意。新意就是独创性,也是论文的生命和价值所在,所谓“什么是你的贡献?”(苏力语)如果一篇论文观点是大家所熟知的,所有的话都是别人说过的,那么它的学术价值也就可想而知了。选题新颖,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1)新问题。新问题是指审判中之前没有出现或者没有遇到过的难点,通常出现在新的法律颁布后,产生了新的法律问题,或者社会经济发展后审判中出现的新情况。

  2)新角度。一个选题本身不具有新颖性,但如果作者能够变换角度,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和维度进行分析论证,也可能成为一篇有新意的论文。

  3)新思路。即对一个常见审判实践问题,提出了新的解决办法,这种办法开拓视野,具有可操作性,也容易得到评委的青睐。

  4)新方法。即使主题相同,观点相同,甚至采用资料也类似,但作者采用不同的论证方法,那文章也是新的。

  (4)因人制宜

  因人制宜选题也就是作者在选题时,应当选择自己感兴趣和力所能及的题目。科研论文写作是一件非常枯燥的事,学术讨论会的论文篇幅虽然不大,但是从选题到收集资料,从撰写初稿到反复修改,作者如果没有静下心来坐一二个月的冷板凳,恐怕很能写出一篇达到获奖水准的论文。而“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有作者对选题感兴趣,才能够克服写作过程中出现的厌烦、困惑等情绪,通过兴趣的引导能够推动自己去坚持下来,努力构思,精雕细琢,写好论文。

  此外,每位作者写作的能力和擅长的领域都不相同,选择一个自己擅长的领域做论文,会有优势:

  1)对相关的论题熟悉,相关的学说、书籍、资料、论点都信手拈来,相比一个“门外汉”来说就节省很多,进入论题的时间;

  2)囿于对相关论题熟悉,就能够更加了解,更容易把握论题的热点和争议点,以此作文,更容易让你信服;

  3)随着法学专业分工的日益细密,不同专业之间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存有差异,选择自己不熟悉领域的题目虽然富有挑战性,但在论文出现常识性错误的风险就大大增加了。自己擅长的领域,一般来说,要么是自己日常从事的工作,要么是自己所学习的专业或者平时关注的领域。同时,有些作者擅长理论探讨,有些擅长数据分析,有些积累了很多审判案例,有些则制作图表,这些特长都可以充分运用到论文写作中。总之,作者应当在写作中扬长避短,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

  三、总结

  民族法学论文发表的目的,最终是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也对作者本人带来社会影响,是社会认识作者的一种快捷的、简便的形式,也是社会选择人才的重要方式。不少杰出社会人士崭露头角,往往是优秀论文铺垫的道路。因为,文章既在表述作者的思想主张,又在展现作者的才华和智慧。要做到这一点,在论文选题时,需要结合自己的研究特长和未来发展,选择一个适合自己在相当一个时期甚至是终身研究的题目;要把一篇论文的选题,看做是未来长期研究工作的起点,使自己在今后若干年的治学道路中,仍有可能在这个领域继续深入拓展,并不断获得新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