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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提纲

本科毕业论文的摘要

2024-07-02 19:56:14摘要提纲 学术堂 郝老师
摘要一个企业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应该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与创造性,调动员工积极性与创造性的一个有利工具就是激励。本文以博弈为工具通过分析企业主与经理人的博弈关系,建立一个模型,进行定量分析。关键词:博弈论激励机制委托-代理人。摘要

  摘要

  一个企业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应该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与创造性,调动员工积极性与创造性的一个有利工具就是激励。本文以博弈为工具通过分析企业主与经理人的博弈关系,建立一个模型,进行定量分析。  关键词:博弈论 激励机制 委托-代理人。

  摘要

  纯铝具有良好的物理力学性能:易加工、耐久性高、适用范围广、装饰效果好、花色丰富。由于铝的优秀性能,铝越来越多的用于机械制造行业。随之而来的是对铝焊接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目前国外MIG焊铝的技术工艺日趋成熟,主要用于全焊接游轮,火车及汽车箱体,摩托车架,压力容器,工作平台,飞机等。在飞机、汽车和机车车辆等制造业中,为了减轻运载工具的自重,提高运载能力,越来越多地采用轻金属合金与薄壁型轻量化结构。尤其在飞机蒙皮、筋板等制造中,采用焊接代替传统的铆接工艺,减重效果显着。然而由于铝特性及T型接头结构特点,无论传统焊接还是先进的激光焊接都遇到了焊缝气孔、裂纹、变形等依靠单独焊接方式难以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主要研究焊接速度、焊接电流以及频率的变化对焊接外观造成的影响,从而找到最合适的焊接参数。本文包括三组实验,分别对焊接速度、焊接电流以及频率的影响作了详细的分析,比较各个参数对焊缝的影响,最终通过实验优化了纯铝MIG焊的焊接工艺。实验证明:焊接2.8mm的1630铝板时,焊接速度为35cm/min,焊接电流为77A,频率为1.5Hz时,为较佳工艺。

  摘要

  2009年10月30日,首批2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集中挂牌交易。对于热衷投资新兴板块的投资者来说,想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的情况难以办到,而盲目追入只会带来“割肉”的痛苦。基于上述背景,本课题对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成长因素进行分析,从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资本规模、资本结构等方面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指标,建立计量模型,运用EVIEWS5.1经济统计软件对成长性评价指标做回归分析,以评估上市公司的成长性,从而客观地鉴定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成长状况和潜力。本文试图在以下几方面形成特色、实现创新:

  第一,对我国首批28家上市公司进行成长性实证分析。限于之前我国一直未推出创业板,缺乏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数据,前人没有对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进行实证分析。本文开始写作时正值我国创业板正式推出,对本文进行实证分析提供了现实基础。

  第二,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的结合,本文先从理论阐述入手,然后评述其现状特点,结合我国创业板特点,选择适合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性评价指标体系,最后落实到实证分析层面,进一步验证其成长性,使其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本文的开篇,即前言部分,主要介绍创业板、本文研究方法和预期成果,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综述和评价;第二部分对创业板现状分析并建立了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评价体系。第三部分是实证研究部分。首先对样本选取、数据来源进行介绍,在论文中,也运用了必要的定性分析方法。论文运用EVIEWS5.1统计软件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等,然后,建立计量模型,运用回归方法,引入解释变量,得到对因变量影响显着的解释变量,以实证检验原假设。第四部分是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评价做简单总结,并提出相关建议,同时,明确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回归分析表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增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显着正相关,同时与资产负债率也呈正相关。结合实证分析的结果,对中小板块上市公司的进一步成长提出了一些建议。

  摘要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在内容上与企业会计准则存在着重要的差别。同时,新出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从一些方面上简化了相关的会计处理,避免了重复的、繁琐的处理程序,大大简化了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工作强度,从而提高了他们的工作效率。本文将以对比作为主要手段,来探究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不同,并从中找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优点,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与运用提供参考与帮助。同时,也指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不足之处,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提供建议。

  摘要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观方面应排除故意,而包括过失和推定过失。英美法系的严格责任和我国民法的过错推定实质是一致的,它没有违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没有否认罪过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构成要素,它仍是过错责任的一部分。环境污染具有众多特殊性,为了应对这种特殊性,更好地打击环境犯罪,维护公共利益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主观方面的认定中应引进严格责任。故本罪的主观方面应当以过错责任为原则、以严格责任为辅助。
  
  作为客观归罪的绝对责任应排除在本罪主观方面之外。完善现行刑法对本罪之规定,应就适用严格责任作出明文规定,并对严格责任作出一定的限制如允许辩护理由的存在。司法实践中,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和严重后果持故意的行为,不构成本罪而应根据其行为的主客观要件等犯罪事实,依据刑法的其他规定如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